公告日期:2023-11-02
公告编号:2023-013
证券代码:834539 证券简称:运通车联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辽宁运通车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一) 拟申请终止挂牌的原因
因充分考虑公司目前经营情况,结合当前市场环境及公司长期战略和发展规划,为进一步提高经营决策效率,降低运营成本,经慎重考虑,拟主动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二) 终止挂牌后的发展战略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后,日常运作将正常进行,组织架构保持不变,公司将持续加强自身经营管理能力。
(三) 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31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对异议股东保护的措施
为保护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
公告编号:2023-013
股东的合法权益保护措施,公司控股股东李兆彦承诺在公司终止挂牌后由其对满足条件的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票进行回购。
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三、 股票停复牌安排
公司将申请股票自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停牌。
如终止挂牌决议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申请股票自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的两个交易日内复牌。
四、 其他事项
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可能存在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未获全国股转公司同意的情形。
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
《辽宁运通车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辽宁运通车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2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