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8
证券代码:834540 证券简称:众禄基金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此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18 日 10:00。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4540 众禄基金 2023 年 5 月 12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北京浩天(深圳)律师事务所指派经办律师列席。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2 年度的运营结果,对 2022 年董事会工作进行总结
并形成《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 2022 年度的运营结果,对 2022 年监事会工作进行总结
并形成《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公司依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
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有关规定好要求,编制了《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报告》和《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报告摘要》,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报告》(公告编号 2023-006)、《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 2023-007)。
(四)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部门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法》的规定进行财务核算,公司所编制的年度报表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公司财务部编制了《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在总结和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公司 2023 年度经营目标、战略发展规划及市场开拓情况,编制了《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2 年归属于挂牌公司净利润-7,182,308.89 元,期末未分配利润-83,165,161.93 元。
鉴于目前公司 2022 年度为亏损状态,公司拟 2022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
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七)审议《关于聘请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自受聘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的财务规范运作、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公司拟继续聘请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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