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8
公告编号:2023-014
证券代码:834540 证券简称:众禄基金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3 年4 月 26 日审议并通过:
任命龚欢女士为公司其他职务,任职期限至本届董事会期满结束,自 2023 年 4 月
26 日起生效。上述任命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龚欢女士担任的其他职务,具体职务为合规风控负责人。
(二)任命原因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公司发展需要。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龚欢,女,1991 年 7 月出生,毕业于江西师范大学,学士学历。2015 年 7 月至 2019
年 7 月,就职于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任监察稽核部稽核岗;2019 年 9 月至 2022
年 6 月,就职于安至经纬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任金融部合规主管;2022 年 6月至 2022 年 11 月,就职于湖南和润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合规风控负责人;
2022 年 11 月至 2023 年 3 月就职于深圳市客联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任合规风控负责
人;2023 年 3 月起就职于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任合规风控负责人。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3-014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董事会开展工作,将对公司完善治理结构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和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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