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16
证券代码:834547 证券简称:鼎合远传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鼎合远传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二十二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 第二十二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
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注册资本; (一)减少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 励;
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第三十一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第三十一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
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二)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 (二)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 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
表决权; 表决权;
(三)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 (三)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的权利;公司股东,公司董事会对股 者质询的权利;公司股东,公司董事会对股东提出的有关公司经营提出的建议和质询必 东提出的有关公司经营提出的建议和质询必
须予以明确回复; 须予以明确回复;
(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 (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
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五)股东享有知情权,有权查阅本章程、 (五)股东享有知情权,有权查阅本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 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 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
务会计报告、公司会计账簿; 务会计报告;
(六)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 (六)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
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七)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 (七)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 (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
规定的其他权利。 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十二条 股东提出查阅前条所述有关信 第三十二条 股东提出查阅前条所述有
息或者索取资料的,应当向公司提供证明其 关信息或者索取资料的,应当向公司提供证持有公司股份的种类以及持股数量的书面文 明其持有公司股份的种类以及持股数量的书件,公司经核实股东身份后按照股东的要求 面文件,公司经核实股东身份后按照股东的
予以提供。 要求予以提供。
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
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
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
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
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
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
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
查阅。
第四十……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