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3-22
公告编号:2022-005
证券代码:834548 证券简称:天视文化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华侨城天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根据华侨城天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华城天视(厦门)商业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称“华城天视”)经营发展需要,华城天视(厦门)商业运营有限公司拟增加注册资本,注册资本由原来的壹佰万元增加至壹仟万元,增加的注册资本由公司各股东按照持股比例认缴(其中公司认缴 459 万元,旗峰(厦门)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认缴 441 万元)。
本次华城天视股权增资之后公司拥有其 51%的股权;旗峰(厦门)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其 49%的股权,仍由公司实际控制。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挂牌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问答》的规定:“挂牌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增资、新设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挂牌公司新设参股子公司或向参股子公司增资,若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标准,则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因此公司本次对控股子公司增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告编号:2022-005
公司已于 2022 年 3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六)投资对象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七)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出资方式
本次增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出资。
本次增资的出资说明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二)增资情况说明
华城天视(厦门)商业运营有限公司拟增加注册资本,注册资本由原来的壹佰万元增加至壹仟万元,增加的注册资本由公司各股东按照持股比例认缴(其中公司认缴 459 万元,旗峰(厦门)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认缴 441 万元)。
本次华城天视股权增资之后公司拥有其 51%的股权;旗峰(厦门)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其 49%的股权,仍由公司实际控制。
(三)被增资公司经营和财务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华城天视的资产总额为 651,977.16 元,净资产为
35,449.57 元,营业收入为 433,027.87 元,净利润为亏损-2,326,662.76 元。上述数据暂未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公告编号:2022-005
三、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投资为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未另行签订协议。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发展需要,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二)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是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做出的慎重决策,将对公司长远发展产生积极影响。但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公司将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防范和应对上述可能发生的风险。
(三)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整体竞争力,从公司长远发展来看,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都能产生积极影响。
五、备查文件目录
《华侨城天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华侨城天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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