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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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河马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河马股份”、“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公告了《第四次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2-036),根据股转公司反馈意见,需在公告中补充董事投反对票的理由,本公司现予以更正。 (一) 审议通过《关于上海河马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业务的发展需要,公司拟设立全资子公司成都河马元世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 万元,公司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持股比例为 100%。具体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等均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5 票;反对 1 票;弃权 0 票。
反对/弃权原因:董事林嘉宇投反对票,未说明反对理由。
(一) 审议通过《关于上海河马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业务的发展需要,公司拟设立全资子公司成都河马元世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 万元,公司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持股比例为 100%。具体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等均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5 票;反对 1 票;弃权 0 票。
反对/弃权原因:董事林嘉宇投反对票,反对理由:不利于股东利益的保
护,公司连年亏损,不应再出资设立子公司增加资金成本。
(二) 审议通过《关于上海河马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上海浦东新区张
江科技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提升公司产品及服务的核心竞争力,加大公司主营 业务的相关投入,公司拟向上海浦东新区张江科技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申请 贷款,贷款金额为人民币 1900 万元,贷款期限为12个月,年利率9%,具体额 度、期限以实际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该贷款额度公司以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 博霞路81号全幢的房产作为抵押。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5 票;反对 1 票;弃权 0 票。
反对/弃权原因:董事林嘉宇投反对票,未说明反对理由。
(二)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提升公司产品及服务的核心竞争力,加大公司主营业务的相关投入,公司拟向上海浦东新区张江科技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贷款金额为人民币 1900 万元,贷款期限为12个月,年利率9%,具体额度、期限
以实际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该贷款额度公司以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博霞路81号全幢的房产作为抵押。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5 票;反对 1 票;弃权 0 票。
反对/弃权原因:董事林嘉宇投反对票,反对理由:不利于股东利益的保护,公司连年亏损,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不应再增加对外借款。
(三) 审议通过《关于上海河马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补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关新先生于2021年7月8日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少了一名,董事会需增补一名董事。提名徐思强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与第四届董事会相同,本次任免尚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5 票;反对 1 票;弃权 0 票。
反对/弃权原因:董事林嘉宇投反对票,未说明反对理由。
(三) 审议通过《关于上海河马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补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关新先生于2021年7月8日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少了一名,董事会需增补一名董事。提名徐思强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与第四届董事会相同,本次任免尚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5 票;反对 1 票;弃权 0 票。
反对/弃权原因:董事林嘉宇投反对票,反对理由:从股东利益保护的角度,因不了解公司目前改善经营的具体情况,无法对增补董事发表意见。
(四) 审议通过《关于上海河马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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