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2-01
浙江特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6 月
审计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审计报告 1-5
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 1-2
合并及公司利润表 3
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 4
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5-6
财务报表附注 7-66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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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
致同审字(2023)第 332A027139 号
浙江特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浙江特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美股份”)财务报表,包括 2023年 6月 30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 1-6月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特美股份 2023年 6月 30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年1-6月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特美股份,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收入确认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21 及附注五、27。
1、事项描述
特美股份主要销售水松纸、铝箔纸及其他纸制品等,2023 年 1-6 月实现
营业收入 16,116.00 万元。由于收入是特美股份财务报表的关键业绩指标,对当期利润的重大影响,存在特美股份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时点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针对收入确认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评价和测试了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2)通过选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及与管理层的访谈,分析履约义务的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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