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26
公告编号:2024-009
证券代码:834565 证券简称:特美股份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特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2年11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该议案于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于2022年12月1日出具了《关于对浙江特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的函》(股转系统函[2022]3551号)。本次定向发行股份总额为1,600,000股,此次股票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2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00,000.00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22)第332C000816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龙游支行为本次股票发行开立
公告编号:2024-009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号为 92030122000019529,并与主办券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龙游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严格按照股票发行方案规定的用途使用。
三、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形,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募集资金余额转出的情形。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1.募集资金总额 10,000,000.00
加:累计收到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5,120.28
2.募集资金净额 10,005,120.28
3.募集资金使用 10,005,120.28
其中: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10,005,120.28
4.募集资金余额 0.00
公司按照已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3年6月5日,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并于2023年6月5日完成了
公告编号:2024-009
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龙游支行、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或使用不规范、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准确的情形。
五、 备查文件
浙江特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浙江特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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