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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28 16:30:28 股吧网页版
特美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28


公告编号:2024-057

证券代码:834565 证券简称:特美股份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特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浙江特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特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有关议案,在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并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名及审议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相关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中,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

公告编号:2024-057

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半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浙江特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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