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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9-12 18:36:20 股吧网页版
特美股份: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12


证券代码:834565 证券简称:特美股份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特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9 月 1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办公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徐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5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53,5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
(三)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列席 7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司副总经理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并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董事候选人》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徐伟、周建芳、龚波、俞红卫、华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上述候选人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53,5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并提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监事候选人》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提名朱仙萍、陈丽作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其二人皆为第三届监事会成员。

上述监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53,5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 审议通过《关于拟取消<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法规,结合公司战略规划调整,公司暂不设立独立董事工作岗位,已制订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公司其他制度规则中涉及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的条款同步取消。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53,5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四) 审议通过《关于拟取消<独立董事津贴制度>》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法规,结合公司战略规划调整,公司暂不设立独立董事工作岗位,已制订的《独立董事津贴制度》及公司其他制度规则中涉及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的条款同步取消。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53,5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五) 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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