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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3-22
公告编号:2024-010
证券代码:834593 证券简称:开维信息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深圳开维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一、 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深圳开维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12 月 5 日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3 年 12 月 22 日召开了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并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公 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23-021)。根据《深圳开维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 股份方案公告(更正后)》,本次回购方案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 回购用途及目的
为了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维护投资者利益,在综合考虑经营情况、财务状况 及未来盈利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拟用自有资金进行股份回购。回购的股份将依 法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 回购方式
本次回购方式为要约方式回购。
(三) 回购价格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近期公司股价,确定 本次回购价格为 1.50 元/股。
(四) 拟回购数量、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拟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 7,732,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不高于 14.90%。
预计拟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 11,598,000 元,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 购资金为准,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公告编号:2024-010
(五) 回购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
过 12 个月。要约期限自要约公告披露的次一交易日起 30 个自然日。根据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6 日披露的《关于要约回购开始接受申报的提示性公告》,本次要约回购期限
即 2024 年 2 月 7 日起至 2024 年 3 月 7 日止。
二、 回购方案实施结果
本次预受股份数量 5,080,000.00 股,已回购股份数量 5,080,000.00 股,占总股本
比例 9.79%,占拟回购总数量比例 65.70%,回购资金总额 7,623,886.20 元(含过户费、经手费)
在回购期间,不涉及公司权益分派事项。
本次回购实施结果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 回购期间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在要约回购期间,根据全国股转公司相关规定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了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决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 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关于要约回购开始接受申报的提示性公告、关于要约回购提示性 公告及关于预受要约结果的公告,具体如下:
(一)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6 日披露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23-013)、《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已取消)(公告编号:2023-014)、《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已取消)(公告编号:2023-015)、《东莞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开维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回购的合法合规性意见》(已取 消);
(二)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16);
(三)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披露了《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更正说明)》(公告编号:2023-017)、《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更正 后)》(公告编号:2023-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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