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9-26
公告编号:2023-040
证券代码:834607 证券简称:祥云股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湖北祥云(集团)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股票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
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鉴于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为合法、高效地完成公司本次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湖北祥云(集团)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本次发行的发
行方案,公司已于 2018 年 4 月 26 日及 2018 年 10 月 19 日召开董事会、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的
议案》,于 2019 年 9 月 25 日及 2019 年 10 月 15 日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延长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股东大
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于 2020 年 9 月 25 日及 2020 年 10 月 14 日召开董事会、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
票并上市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及 2021 年 10 月 17
日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于 2022 年 9 月 26 日及
2022 年 10 月 17 日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申请首次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相关
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于 2023 年 10 月 17 日届满。
鉴于公司本次股票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事宜的有效期将届满,为确保本次股票发行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
公告编号:2023-040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2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延长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具体事宜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本次股票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事宜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
除公司股票发行方案决议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事宜的有效期外,公司本次股票发行方案的相关内容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关于延长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具体事宜期限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湖北祥云(集团)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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