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6-17
百禾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百禾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章程必备条款》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公司登记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由百禾传媒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公司在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百禾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河南省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第八大街和经
南二路交叉口创业园孵化基地 4 楼 401 号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50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长期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
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求实创新”的企业精神,坚持信誉第一,
建设一流企业,为公司股东、国家和社会创造更多财富。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经营演出及经纪业务(凭有效的经营性许可证
经营);计算机软硬件开发与销售;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和销售;通讯产品的技术开发和销售;物业服务;从事货物或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贸信息咨询;工艺礼品的销售;摄影服务;展览展示;设计、代理、发布、制作国内广告业务。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公司股票的登记存管机关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第十四条 公司发行的所有股票均采取记名方式,均为普通股。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
股份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
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500 万股,均为普通股,每股面值壹元。
第十八条 公司发起人为:武敏等 10 名自然人,合计持有公司 1500 万股股
份,占发起设立时公司已发行普通股总数的百分之百,各发起人认购股份数量如下:
发起人姓名 出资方式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出资时间
武敏 净资产折股 1394 93.11% 2015 年6 月30 日
董璐 净资产折股 20 1.3% 2015 年6 月30 日
王琳琳 净资产折股 20 1.3% 2015 年6 月30 日
郭洁 净资产折股 20 1.3% 2015 年6 月30 日
王际森 净资产折股 15 1.00% 2015 年6 月30 日
刘阳 净资产折股 15 1.00% 2015 年6 月30 日
王倩倩 净资产折股 10 0.6% 2015 年6 月30 日
闫志辉 净资产折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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