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9-24
东海证券
关于浙江东阳中广影视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东海证券作为浙江东阳中广影视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否履
序号 风险事项类别
行信息披露义务
1 未在规定期限披露定期报告存在被终止挂牌风险 否
2 公司及关联方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否
3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否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江东阳中广影视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披露 2020 年年报,公司因未在规定期限披露定期报告存在被终止挂牌风险。
2、主办券商通过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获知浙江东阳中广影视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法定代表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董事、总经理万荣于 2021 年 9 月 10 日新增被
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信息,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熊克俭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体情况如下:
序 失信主体 立案时间 失信被执行人行 执行依据文 执行法院
号 为具体情形 号
1 浙江东阳中广 2021 年 7 月 7 日 违反财产报告制 (2020)京 北京市第三
影视文化股份 度 03财保97号 中级人民法
有限公司 院
2 万荣 2021 年 7 月 7 日 违反财产报告制 (2020)京 北京市第三
度 03财保97号 中级人民法
院
3 熊克俭 2021 年 7 月 7 日 违反财产报告制 (2020)京 北京市第三
度 03财保97号 中级人民法
院
3、主办券商通过查询企查查(https://www.qcc.com/)获知公司通州区外郎营村2号院14号楼1至4层101房产1被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询价评估,公司主要资产存在被查封、扣押、冻结情形。通过公开信息查询,公司存在多项诉讼、仲裁和被执行信息。公司未对主办券商询问作出回复,主办券商无法获知涉及的具体案件情况。
请投资者注意,上述内容不能免除和替代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和责任,同时,由于公司未对主办券商询问作出回复,主办券商无法确认除此内容之外,公司是否存在其他未予披露的重大事项。主办券商建议投资者利用各种网络搜索引擎工具,通过公开渠道了解公司相关信息。
二、 风险事项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
三、 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在 2021 年 4 月 30 日前未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5 月 6 日被停牌。针对该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2、公司在 2021 年 6 月 30 日前未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被终
止挂牌的风险。
3、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规定履行定期报告信息披露义务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