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2-22
公告编号:2022-002
证券代码:834650 证券简称:之维安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成都之维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情况说明
变更日期:2022 年 2 月 14 日;
原主办券商:华西证券;
变更后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成都之维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之维安”)于 2015 年聘请华西证
券担任推荐主办券商,于 2015 年 12 月 15 日经华西证券推荐,获准在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挂牌以来,公司不断完善治 理机制,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 和公司章程认真履行职责。公司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公司基本情况如 下:
公司中文全称 成都之维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 之维安
证券代码 834650
法定代表人 黄福建
注册地址 成都市武侯区广福路 99 号 4 栋 7 层 16-18 号
办公地址 成都市武侯区广福路 99 号 4 栋 7 层 16-18 号
股票公开转让场所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挂牌时间 2015 年 12 月 15 日
分层情况 基础层
交易方式 集合竞价
行业分类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I)-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I65)
公告编号:2022-002
主要产品与服务项目 污染源智能监控系统
普通股总股本(股) 22,100,000
控股股东 黄福建
实际控制人 黄福建、王馨梅
考虑到之维安战略发展和未来资本化运作的需要,且因自身规划原因,经与 华西证券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双方决定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就终止相关事宜 达成一致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要求及规定,之维安已 与原主办券商华西证券签署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与申万宏源签订持续督导协议, 约定自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各方协 议生效,由申万宏源担任公司的承接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二、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审议情况
2021 年 12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与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与承接主 办券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变更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2 年 1 月 7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与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与承接主 办券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变更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会议召开情况已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三、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协议签署情况
鉴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经与华西证券友好协商,双方就解除持续督导协 议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 和要求,之维安与华西证券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持续督导解除协议,并与申万宏
源承销保荐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持续督导协议书。2022 年 2 月 14 日,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对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协商一致解除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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