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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4-10
公告编号:2023-001
证券代码:834650 证券简称:之维安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成都之维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辞
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一、辞职董监高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4 月 6 日收到副总经理彭瑞辉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自
2023 年 4 月 6 日起辞职生效。上述辞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
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它职务。
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4 月 6 日收到董事彭瑞辉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自股东大
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之日起辞职生效。上述辞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它职务。
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4 月 6 日收到副总经理刘卫杰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自
2023 年 4 月 6 日起辞职生效。上述辞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
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它职务。
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4 月 6 日收到副总经理汪大萍女士递交的辞职报告,自
2023 年 4 月 6 日起辞职生效。上述辞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
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它职务。
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4 月 6 日收到总经理黄福建先生递交的关于辞去公司总经
理的说明,自 2023 年 4 月 6 日起辞职生效。上述辞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503 万股,占
公司股本的 68.009%。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辞职后继续担任(董事长)职务。
本公司监事会于 2023 年 4 月 6 日收到监事会主席杨宏女士递交的关于辞去公司监
事、监事会主席的说明,自监事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会主席之日起辞职生效。上述辞职
公告编号:2023-001
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辞职后拟担任(副总经理)职务。
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4 月 6 日收到财务负责人郑绪华女士递交的关于辞去公司
财务负责人的说明,自 2023 年 4 月 6 日起辞职生效。上述辞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
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辞职后继续担任(部门经理)职务。
(二)辞职原因
公司为顺应市场发展,提高工作效率,采用扁平化管理模式,在市场端不再设
市场副总,而按业务不同设置事业部,直接由总经理考核管理;技术中心不再设技
术副总,由中心下属各部门经理直接向总经理汇报工作。彭瑞辉先生、刘卫杰先生、
汪大萍女士也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担任相关职务。杨宏女士、郑绪华女士因此次
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的原因辞职,改任其他职务。黄福建先生因个人原因辞职,不再
担任总经理职务,而继续担任董事长职务。
二、上述人员的辞职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本次离职、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导致公司监事会成
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彭瑞辉先生的离职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杨宏女士的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彭瑞辉先生辞去董事的申请以及杨 宏女士辞去监事的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的董事和监事后生效。公司将于 近期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按照《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选举新任董事和 监事,在此之前彭瑞辉先生仍按照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杨宏女士仍按照相关 规定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上的影响
黄福建先生辞去总经理职务,彭瑞辉先生辞去董事、副总经理职务,刘卫杰先生 辞去副总经理职务,汪大萍女士辞去副总经理职务,杨宏女士辞去监事、监事会主席
职务,公司已对其负责的工作进行妥善安排,并计划于 2023 年 4 月 12 日召开董事
会、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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