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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4-27
公告编号:2022-016
证券代码:834668 证券简称:同昌保险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同昌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应收款项坏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同昌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应收款项核销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核销坏账情况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拟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长期挂账、催收无果等原因无法回收的应收款项进行清理,并予以核销。本次核销的应收款项共计3,335,052.88元,已计提坏账准备3,335,052.88元。
二、 本次核销坏账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核销的应收款项账龄较长,公司已尝试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催收,但目前上述款项仍然催收无果,因此对上述款项予以核销,但公司对上述的应收款项仍保留继续追索的权利。
本次坏账核销依据充分,能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应收款项核销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告编号:2022-016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应收款项核销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董事会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各位董事认真核查公司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坏账的情况,认为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坏账的事实真实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的财务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议案的审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坏账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监事会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认真核查了公司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坏账的情况,认为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坏账决议程序合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财务真实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坏账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六、 备查文件目录
《同昌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同昌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同昌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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