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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8-30 16:13:14 股吧网页版
古纤道: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8-30


公告编号:2022-111

证券代码:834677 证券简称:古纤道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古纤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浙江古纤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8月30日召开了第
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浙江古纤
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勤勉、严谨、
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就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
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长换届选举,经审阅相关候选人的履历及递交
的文件资料,我们认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候选人沈国光先生的任职资
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长的情形;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对本次选举董事长事
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我们同意选举沈国光先生作
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

二、《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
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高级管理人员换届选举,公司拟聘任沈国光先生为
公司总经理,上述人员任期三年,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经审阅相
关聘任人员的履历及递交的文件资料,我们认为沈国光先生符合挂牌公司相
应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对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

公告编号:2022-111

有效。我们同意聘任沈国光先生作为公司总经理。
三、《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高级管理人员换届选举,公司拟聘任袁建友先生、王世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上述人员任期三年,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经审阅相关聘任人员的履历及递交的文件资料,我们认为袁建友先生、王世定先生符合挂牌公司相应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对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我们同意聘任袁建友先生、王世定先生作为公司副总经理。
四、《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高级管理人员换届选举,公司拟聘任鲁莹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上述人员任期三年,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经审阅相关聘任人员的履历及递交的文件资料,我们认为鲁莹女士符合挂牌公司相应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对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我们同意聘任鲁莹女士作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五、《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高级管理人员换届选举,公司拟聘任鲁莹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上述人员任期三年,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经审阅相关聘任人员的履历及递交的文件资料,我们认为鲁莹女士符合挂牌公司相应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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