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2-06-02 17:23:52 股吧网页版
海通基业:公司章程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6-02


证券代码:834696 证券简称:海通基业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北京海通基业国际货运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第一条为维护北京海通基业国际货运代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本章程与法律法规不符的,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规定设立的股份公司。公司系
在北京海通基业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基础上,以发起方式设立,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昌平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北京海通基业国际货运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顺义区赵全营镇兆丰产业基地园盈路 7 号。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第七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
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
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公司住所地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
务负责人以及公司董事会确认为担任重要职务的其他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专业、诚信、进取、卓越为经营理念,以客户至
上、服务第一为服务宗旨,用专业的态度为客户提供最优质、最可靠的服务。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国际货运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
出口、代理进出口;国际海运辅助业务。(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挂牌后的登记存管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第十四条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
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 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五条公司发行的股票,全部为普通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为人
民币 1.00 元。

第十六条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500 万股。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和股份比例等
如下表所示:

序号 发起人名称 认购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时间

1 李宁 475 95.00% 净资产折股 2006-06-21

2 李薇 25 5.00% 净资产折股 2006-06-21

第十七条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
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十八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
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中国证监会或……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