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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15 17:53:54 股吧网页版
海通基业:公司章程变更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15


证券代码:834696 证券简称:海通基业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北京海通基业国际货运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三十三条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第三十三条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
程; 程;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
缴纳股金; 缴纳股金;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
不得退股; 不得退股;

(四)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 (四)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 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 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 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 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 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 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 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 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
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 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 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 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 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
任; 任;

(五)股份转让后向公司董事会通 (五)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转让后
报; 于两个交易日内向公司董事会通报;
(六)维护公司利益和信誉,支持公 (六)维护公司利益和信誉,支持公
司的合法经营; 司的合法经营;

(七)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规定 (七)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规定
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四十四条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下列交 第四十四条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下列交易行为: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包括 易行为: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包括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 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或者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交 产品或者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交易行为);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 易行为);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对外融资(包括 对子公司投资等);对外融资(包括向银行等借入资金);租入或者租出 向银行等借入资金);租入或者租出资产;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 资产;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赠与或者受赠 经营、受托经营等);赠与或者受赠资产(受赠现金资产除外);债权或 资产(受赠现金资产除外);债权或者债务重组(获得债务减免除外); 者债务重组(获得债务减免除外);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签订许可协 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签订许可协议;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受让权、 议;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受让权、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等)等交易事项。 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等)等交易事项。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 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但交易涉及 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但交易涉及
购买或出售资产的,需按照第四十三 购买或出售资产的,需按照第四十三条第(十五)款的标准提交股东大会 条第(十五)款的标准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审议;

2、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 2、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 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
产绝对值的 50%以上,且超过 1500 万 产绝对值的 50%以上,且超过 1500 万
的。 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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