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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4-19 21:50:09 股吧网页版
毅能达: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4-19


证券代码:834713 证券简称:毅能达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深圳毅能达金融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章程的规定,不需要其他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召开方式为: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增加线上视频会议会场

本次股东大会设置了会场。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为保障广大投资者的权利,增加了线上视频会议会场,采用现场投票及通讯投票方式召开。公司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通讯投票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2、会议期限 0.5 天。

其他投票方式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18 日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4713 毅能达 2022 年 5 月 13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徐荣荣、杨书庆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深圳毅能达金融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编制了《深圳毅能达金融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深圳毅能达金融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编制了《深圳毅能达金融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深圳毅能达金融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编制了《深圳毅能达金融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深圳毅能达金融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编制了《深圳毅能达金融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鉴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 2021 年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审议《深圳毅能达金融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02)及《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编号:2022-001)。
(六)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公司对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包括关联方、关联交易类别、金额及关联关系的基本情况、关联交易定价政策等事项。
(七)审议《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八)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为了提高公司的资金收益,充分发挥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计划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利用部分闲置流动资金购买银行或证券公司发售的低风险理财产品。购买理财产品发生金额在 2022 年度累计不超过 30,000 万元。(九)审议《关于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的报告》

根据《关于开展挂牌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的通知》(股转系统办发〔2021〕116 号)及相关安排,公司对 2021 年度治理情况进行了专项自查,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的报告》。
(十)审议《关于修订<深圳毅能达金融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三会议事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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