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5-25
目 录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审核报告
二、审核报告附送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2. 差错更正表
三、审核报告附件
1.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照复印件
2.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证书复印件
3. 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
业务报告统一编码报备系统
业务报备统一编码: 110001672022159007157
廊坊维尔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前期重大会
报告名称:
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审核报告
报告文号: 中兴华核字(2022)第 010537 号
被审(验)单位名称: 廊坊维尔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业务类型: 其他鉴证业务
报告日期: 2022 年 05 月 23 日
报备日期: 2022 年 05 月 23 日
王田(110002080005),
签字人员:
郑宗春(110001031991)
(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或登录北京注协官网输入编码的方式查询信息)
说明:本备案信息仅证明该报告已在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报备,不代表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在任何意义上对报告内容做出任何形式的保证。
中 兴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Z H O N G X I N G H U A C E R 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 C C O U N T A N T S L L P
地 址 ( l o c a t i o n ):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阜 外 大 街 1 号 四 川 大 厦 东 座 1 5 层
F15,Sichuan Building East,No.1 Fu Wai Da Jie,Xicheng District,Beijing,China
电 话 ( t e l ): 0 1 0 - 6 8 3 6 4 8 7 8 传 真 ( f a x ): 0 1 0 - 6 8 3 6 4 8 7 5
关于廊坊维尔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审核报告
中兴华核字(2022)第 010537 号
廊坊维尔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廊坊维尔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尔达股
份”)2019 年至 2020 年的财务报表并出具了中兴华审字(2020)第 470152 号、中
兴华审字(2021)第 470197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基础上,审核了后附的《维尔达股份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以下简称“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一、管理层的责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及会计业务问答(三)》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编制和对外披露专项说明,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审核证据是维尔达股份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上述说明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审计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上述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检查、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并根据所取得的审核证据做出职业判断。
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结论
廊坊维尔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廊坊维尔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