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22
公告编号:2024-023
证券代码:834863 证券简称:佳顺智能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苏州佳顺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股转公司纪律处分
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给予苏州佳顺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4 年 7 月 19 日
生效日期:2024 年 7 月 19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纪律处分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苏州佳顺智能机器人股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份有限公司
李特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未按期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4-023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截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挂牌公司未按期编制并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违
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挂牌公司时任董事长、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李特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经全国股转公司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6.2 条、第 6.3 条,《信息披露规则》第六十六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作出如下决定:
给予苏州佳顺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李特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挂牌公司应当自收到本纪律处分决定书之日起 2 个交易日内,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相应信息。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纪律处分不会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纪律处分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公告编号:2024-023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将认真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全国股转公司纪律处分决定书[2024]77 号《关于给予苏州佳顺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
苏州佳顺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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