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3-26
公告编号:2021-005
证券代码:834868 证券简称:佳科能源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青岛佳科恒业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担个别及
连带法律责任。
青岛佳科恒业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拟申
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上述
议案进行审议。
为充分保护公司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出席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但对终止挂牌事宜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利益,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张雷承诺,将在一定期限内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或指
定第三方受让异议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具体如下:
(一)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出席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
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限内,按照公司公告内容向公司送达回购申请,要求回购其
股票的股东;
4、未损害公司利益的股东;
5、不存在因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诉讼、仲裁、执
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6、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
公告编号:2021-005
(二) 回购价格格
原则上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本公司股票的成本价格,具体价格以购买股票的
依据为准。
(三)回购期限
自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申请终止挂牌议案之日起
一个月内,为异议股东申请回购的有效期。
异议股东须在前述回购期限内将异议股东盖章/签字的书面回购申请文件以亲
自送达、邮寄送达方式交付至公司。上述期限内未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的异议股东视
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回购承诺有效期满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不
再对其承担回购义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将在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后60个月内回购异议股东股份。
(四)争议调解机制
因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引起的或与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
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各方均有权直接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特别提示及联系方式
由于回购股份具有一定时效性,因此董事会郑重提示各位投资者,如有异议,
请按照公告安排时间尽快与公司联系有关股份转让事宜。
公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张雷
联系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株洲路120号
联系电话:15666775516
邮编:266000
特此公告。
青岛佳科恒业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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