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8
证券代码:834950 证券简称:迅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2
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毅雄)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人作为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3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勤勉尽责,谨慎、认真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在 2023 年度的发展状况,出席公司 2023 年召开的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3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吴毅雄,男,1952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教授,博士
生导师。1973 年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材料工程专业;1977 年 5 月至 2013 年 5 月
历任上海交通大学教师、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焊接工程研究所所长,2013
年 5 月退休;2021 年 7 月至今任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9 年
6 月至今任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301137)独立董事;2022 年 4 月至今任迅安科技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
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他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报告期内,出席董事会并列席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董事 本年度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本年度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姓名 应参加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应参加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吴毅雄 5 5 0 0 3 3 0 0
(二)报告期内,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
第 1 号——独立董事》的规定,2023 年 12 月 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拟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等议案;2023 年 12 月 26 日,上述议案经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自上述制度生效之日起至 2023 年末,公司不存在需提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事项。因此,2023 年度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根据相关规定对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时 董事会届数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意见
间 类型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
第三届董事会 议案》
2023.1.16 第十五次会议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 同意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关于预计 2023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3.4.24 第十六次会议 《关于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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