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2-05
公告编号:2019-026
证券代码:834977 证券简称:新亚自控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盐城市新亚自控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关于给予盐城市新亚自控设
备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给予盐城市新亚自控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
收到日期:2019 年 12 月 5 日
生效日期:2019 年 11 月 29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纪律处分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盐城市新亚自控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挂牌公司),住所地:盐城市新洋经济开发区兴城路 100 号 4 幢。
王剑章,男,1958 年 5 月出生,时任董事长、信息披露负责人。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公司未在 2019 年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
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未回复股转系统下发的公开问询函
且未配合提供其他说明文件,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第十一条之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公司的董事长、信息披露负责人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全国中小
公告编号:2019-026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 1.5 条的相关规定。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公司未在 2019 年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
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未回复股转系统下发的公开问询函
且未配合提供其他说明文件,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第十一条之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公司的董事长、信息披露负责人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 1.5 条的相关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 6.2 条、第 6.3 条及《信息
披露细则》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处理结果如下:(一)给予盐城市新亚自控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二)给予时任董事长、信息披露负责人王剑章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新亚自控以及相关责任人收到的《关于给予盐城市新亚自控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以下简称《纪律处分的决定》),对公司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相关责任人勤勉尽责履行自律监管义务起到了积极地警示作用。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无。
(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公告编号:2019-026
□是 □否 √不适用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我公司高度重视本次收到《纪律处分的决定》的情况,并立即进行整改。今后,公司将按照《业务规则》等规定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完善公司治理,诚实守信,规范运作。公司将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提高全员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在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我公司在此向投资者表示歉意,今后将更加充分地重视定期报告披露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文件(股转系统发〔2019〕2783 号)《关于给予盐城市新亚自控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