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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4-27 18:06:47 股吧网页版
维冠视界:开源证券关于深圳市维冠视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4-27


开源证券

关于深圳市维冠视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开源证券作为深圳市维冠视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否履
序号 风险事项类别

行信息披露义务

1 预计不能在规定期限披露定期报告存在被终止挂牌风 是



2 (可能)触发降层情形或被作出降层决定等降层类风 是



(二) 风险事项情况

公司原定于2021年4月2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因公司尚未完成 2020 年年度报告编制准备工
作,预计无法在 2021 年 4 月 30 日前完成 2020 年年度报告编制,无法按期披露
定期报告。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分层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创新层挂牌公司未按照全国股转公司规定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 4 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或者未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2 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半年度报告的,全国股转公司即时将其调出创新层。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若公司未能在 2021
年 4 月 30 日前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公司存在从创新层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二、 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和《关于做好挂牌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股转系统办发〔2020〕152 号)等相
关规定,若公司未能在 2021 年 4 月 30 日前披露年度报告,公司的股票将于 2021
年 5 月第一个交易日被停牌。

若公司无正当理由未能在上述规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将受到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若公司未能在 2021 年 6 月 30 日前披露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
的风险。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经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义务并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督促公司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工作。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主办券商将积极督促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提醒广大投资者密切关注上述事项,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开源证券
2021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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