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11-05
公告编号:2021-030
证券代码:835002 证券简称:维冠视界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深圳市维冠视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提出复核申请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终止挂牌情况
深圳市维冠视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未能按照规定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决定终止公司股票挂
牌。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收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终止深圳市维冠
视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21]1316 号)。
二、 申请复核情况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二)项的规定,若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 5 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收到终止挂牌决定已满 5 个交易日,且公司未向全国股转公司提出复核申请。
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如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复
核申请或复核申请未被受理,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11 月 15 日起复牌,并于 2021
年 11 月 29 日终止挂牌。恢复交易期间,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维冠”。
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的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公告编号:2021-030
三、公司和主办券商的联系人、联系方式
挂牌公司联系人:刘其昌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观澜硅谷动力智能终端产业园 A8 栋
电话:0755-84718412
主办券商联系人:朱舟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 号都市之门 B 座 5 层
邮箱:zhuzhou@kysec.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维冠视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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