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8-18
公告编号:2021-023
证券代码:835004 证券简称:维力谷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对终止挂牌异议股东所持股份实施回购的承诺
(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6 月 1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
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对终止挂牌异议股东所持股份实施回购的承诺》(公
告编号:2021-015)。
经事后核查,现对部分公告内容予以更正。
更正前:
承诺有效期:自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终止挂牌事项
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承诺履行期限: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后十五个工作日内
回购相对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股票终止挂牌事项的异议股东,
包括未参加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即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该次股东大会但未对终止挂牌事项投赞成票的股东。
更正后:
承诺有效期:自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终止挂牌事项
之日起三个月内
承诺履行期限: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后三个月内
回购相对人需满足以下条件:1、公司股票终止挂牌事项的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即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虞洪顺、李祥华、张利娟、张昃辰、李立鸣、杨先艳、蔡协艺、潘俊明、张兆刚,共计九名回购相对人。
公告编号:2021-023
除上述更正内容之外,公告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公司将同时在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公告《对终止挂牌异议股东所
持股份实施回购的承诺(更正后)》(公告编号:2020-014)。公司今后将严
格依 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规
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加强信息披露的管理。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
深表歉意。
深圳市维力谷无线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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