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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2-22 16:54:53 股吧网页版
科阳新材: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2-22


公告编号:2021-003

证券代码: 835098 证券简称:科阳新材 主办券商:中银证券
关于芜湖科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芜湖科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公司于2021 年2 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等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异议股东的保护措施

为充分保护公司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该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权益,公司实际控制人胡莉萍女士承诺:“异议股东要求公司回购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胡莉萍女士同意在期限内进行收购,收购价格以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价值或异议股东取得公司股份的成本价格为依据,具体价格及回购方式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异议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数量以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出具的《全体证券持有人名册》记载的信息为准。”
若存在异议股东,则异议股东申报股份回购的期限为自公司本次终止挂牌协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终止挂牌后7个转让日内,将异议股东盖章、签字的书面回购申报文件以亲自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交付至公司。上述期限内未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的异议股东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胡莉萍女士不再承担回购义务。

联系人:朱梦茹

公告编号:2021-003

联系电话:15055756869
联系地址:安徽省芜湖市三山区官河路 9 号

芜湖科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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