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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15 16:54:59 股吧网页版
ST巨兆: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股转公司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0-15


公告编号:2024-026

证券代码:835102 证券简称:ST 巨兆 主办券商:财达证券
深圳市巨兆数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股转公司

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深圳市巨兆数码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4 年 10 月 14 日

生效日期:2024 年 10 月 11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深圳市巨兆数码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深圳市路邦实业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挂牌公司控股股东

张彦波 董监高 公司时任董事长

杨小东 董监高 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公告编号:2024-026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经查明,ST 巨兆及相关责任主体存在以下违规事实:

2021 年,公司控股股东路邦实业持有挂牌公司股份 3,687,000 股被法院冻结,
占公司总股本的 11.52%。冻结期限为 2021 年 3 月 17 日起至 2027 年 2 月 27 日
止。如果上述股份被全部行权,可能导致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动。
ST 巨兆未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后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补充披露。

ST 巨兆未及时披露股份司法冻结事项,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五十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控股股东路邦实业未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信息及时告知挂牌公司并配合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公司治理规则》)第七十四条的规定。

时任董事长张彦波、董事会秘书杨小东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 第三条、《公司治理规则》第五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作出如下决定:

对 ST 巨兆、路邦实业、张彦波、杨小东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处罚不会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处罚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告编号:2024-026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将认真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增强规范运作意识,依法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全国股转公司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股转挂牌公司管理一函〔2024〕93 号)
深圳市巨兆数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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