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8-07-17 17:37:00 股吧网页版
顺舟智能: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7-17



上海顺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7月16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8年7月1日以电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陈建江

6.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5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目前开展外贸业务、拓展全球市场的需要。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

变更前:电子产品的研发、设计、销售,电子、通信产品、计算机软硬件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软硬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电子产品的研发、设计、销售,电子、通信产品、计算机软硬件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软硬件、通信产品、办公设备、五金交电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对章程作出如下修改:

1、章程第十一条原为:“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的研发、设计、销售,电子、通信产品、计算机软硬件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软硬件、通信产品、办公设备、五金交电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现将该条修改为:“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的研发、设计、销售,电子、通信产品、计算机软硬件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软硬件、通信产品、办公设备、五金交电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等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章程修正等相关工作。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名陈建江、陈建科、何勤阳、顾璇和闫佼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于2016年12月30日发布的《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股转系统公告〔2016〕94号)的要求,公司对提名董事候选人陈建江、陈建科、何勤阳、顾璇和闫佼是否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进行了核查。经公司核查,上述董事候选人不属于司法执行及环境保护、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等联合惩戒文件已规定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领域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因违法行为而被列入环保、食品药品、产品质量和其他领域各级监管部门公布的其他形式“黑名单”或联合惩戒对象的情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