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0-13
公告编号:2023-025
证券代码:835138 证券简称:宏兴股份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克拉玛依宏兴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行政处罚决定书》“(克)应急罚[2023]11-1 号”
收到日期:2023 年 7 月 27 日
生效日期:2023 年 7 月 27 日
作出主体:其他克拉玛依市应急管理局
措施类别:行政处罚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克拉玛依宏兴石油工程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 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2023 年 4 月 20 日,克拉玛依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公司进行监督检
公告编号:2023-025
查时发现存在: 1.克拉玛依翎昊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使用公司配液站西侧场地 及场所,公司未与克拉玛依翎昊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 议,对安全生产工作未统一协调管理,未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克拉玛依钥昊科 技有限责任公司违法行为另案调查处理);2.配液站净化罐 1 号罐塑料桶(吨 桶)储存危险化学品(经检测闭口闪点为 55.5 摄氏度),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 家有关规定等问题。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和《危险化学品安 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 零三条第二款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五)项的的规 定,分别裁量,合并罚款,决定给予罚款 80,000 元(捌万元)的行政处罚。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处罚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处罚涉及罚款人民币 80,000 元(捌万元) ,不会对公司财务产生重大
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将认真汲取此次事件教训,加强公司安全管理,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 生。公司将根据信息披露规则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公告编号:2023-025
克拉玛依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克)应急罚[2023]11-1 号”
克拉玛依宏兴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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