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15
公告编号:2024-019
证券代码:835173 证券简称:ST 蒙拓 主办券商:国盛证券
呼伦贝尔市蒙拓农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内蒙古监管局行
政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内蒙古证监局关于对呼伦贝尔市蒙拓农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刘忠舍、谢更轩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18 号)
收到日期:2024 年 10 月 14 日
生效日期:2024 年 10 月 12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中国证监会内蒙古证监局)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警示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呼伦贝尔市蒙拓农机科 挂牌公司 本公司
技股份有限公司
刘忠舍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总经理
谢更轩 董监高 董事会秘书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未能按时披露定期报告
公告编号:2024-019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公司未按规定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12 号)
第二十一条第一款、《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 第十二条的规定。公司时任董事长刘忠舍、董事会秘书谢更轩未按照《非上市 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12 号)第二十一条第二款、《非上市 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第五条、第二十九条的规 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12 号)第七十二条、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第四十五条第四 项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内蒙古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刘忠舍、谢更轩采取出具警 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整体的正常运营,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 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行政监管措施未涉及到财务罚款,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 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责任主体将认真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增强规范运作意识。五、备查文件目录
《内蒙古证监局关于对呼伦贝尔市蒙拓农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刘忠舍、
公告编号:2024-019
谢更轩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18 号)。
呼伦贝尔市蒙拓农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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