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s/pdf.png)
公告日期:2024-07-17
证券代码:835174 证券简称:五新隧装 公告编号:2024-061
湖南五新隧道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并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1 年 7 月 28 日,湖南五新隧道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核准湖南五新隧道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15 号),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 13,800,000 股新股(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新股),实际发行股票数量 13,708,718 股(含超额配售 1,708,718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7.18 元,共计募集资金 98,428,595.24 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上网发行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87,076,180.20 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2-31 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2-37 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湖南五新隧道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了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募集资金管理和监督等相关具体内容。
根据《湖南五新隧道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德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自贸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严格按照《湖南五新隧道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 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用途 使用
情况
湖南五新隧道智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德 隧道装备智 已注
能装备股份有限 支行 800000049993666666 能制造升级 销
公司 改造项目
湖南五新隧道智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隧道智慧工
能装备股份有限 长沙自贸区支行(曾用名: 50610180800630706 地研究中心 本次
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 注销
长沙漓湘路支行)
湖南五新隧道智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德 补充流动资 已注
能装备股份有限 支行 800000049993699999 金 销
公司
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漓湘路支行更名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长沙自贸区支行,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漓湘路支行签订的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由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自贸区支行继续 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在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德支行设立的两个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00000049993699999、账号:800000049993666666)分
别已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2023 年 12 月 4 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
券交易所……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