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4-08 21:11:35 股吧网页版
凯德石英: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08


证券代码:835179 证券简称:凯德石英 公告编号:2024-043
北京凯德石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度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3 年 12 月 10 日成立,注册地址
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26,首席
合伙人为肖厚发。截止 2023 年末,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
合伙人 179 人、注册会计师 1395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
计师 745 名。2022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366 家,实现收入总额 42,888.06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 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 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 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 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3 年 4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
司拟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前,已取得独立董事张娜、崔保国、刘志弘对该议
案的事前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3 年 5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

案。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 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 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 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 年 4 月 7 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3 年 12 月 25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
师及项目经理进行审前沟通,对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会计师事务 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要点、人员安排等 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4 年 3 月 29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
及项目经理进行初审后沟通,对 2023 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定后基本数据、 初步确定的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四)2024 年 4 月 7 日,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年
度报告及摘要、2023 年度审计报告、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 年度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
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中,能够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