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1-23
证券代码:835203 证券简称:亚微软件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山东亚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山东亚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1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山东亚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山东亚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及《山东亚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参照《上市公司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的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北京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五条 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含本公司),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出席董事会会议,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向公司年度股东大会提交述职报告,对其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说明。
第六条 公司设独立董事三名,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
第七条 独立董事出现不符合独立性条件或其它不适宜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形,由此造成公司独立董事达不到法定人数时,公司应当按规定补足独立董事人数。
第八条 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参加中国证监会及其授权机构所组织的培训,并取得相应合格证书。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第九条 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和要求的相关规定: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具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本制度及其他有关规定要求的独立性;
(三)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
(四)具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五)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它条件。
第十条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应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者博士学位;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第十一条 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具有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或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一) 在公司或者其控制的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
(二)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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