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1-23
公告编号:2023-102
证券代码:835203 证券简称:亚微软件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山东亚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山东亚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1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山东亚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亚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大会
网络投票工作,便于股东行使表决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亚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系统”)
公告编号:2023-102
是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网络投票系统利用网络与通信技术,为公司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提供服务的信息技术系统。
第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履行股东大会相关的通知和公告义务,做好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相关组织和准备工作。
第四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并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的,股东大会股权登
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通过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第二章 网络投票的通知与准备
第五条 公司在股东大会通知中,应当对网络投票的投票代码、投票简称、
投票时间、投票提案等有关事项做出明确说明。
第六条 公司应当在网络投票首日的三个交易日之前(不含当日)与信息公
司(指为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提供网络和通信等信息技术服务的公司)签订协议,并提供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部股东资料的电子数据,包括股东名称、股东账号、股份数量等内容。
公司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和网络投票开始日之间应当至少间隔二个交易日。
第七条 公司应当核对并确认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中的股东大会议案、回
避表决议案及回避股东等相关内容。
第三章 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及决议
第八条 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股东大会任一议案进行一次以上有效投票
的,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按该股东所持相同类别股份数量计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者不符合本制度要求投票的议案,该股东所持表决权数按照弃权计算。
第九条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
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持有公司相同类别股份的,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按
公告编号:2023-102
照该股东拥有的所有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股份数量合并计算。股东使用持有公司相同类别股份的任一股东账户投票时,应当以其拥有的所有股东账户下全部相同类别股份对应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分别投票的,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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