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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26 18:17:11 股吧网页版
亚微软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6


山东亚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丽泽 SOHO B座 20 层 邮编:100073
电话:(010)51423818 传真:(010)51423816

目 录

一、鉴证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中 兴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Z H O N G X I N G H U A C E R 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 C C O U N T A N T S L L P
地 址 ( l o c a t i o n):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丽 泽 路 2 0 号 丽 泽 S O HO B 座 2 0 层
20/F,Tower B,Lize SOHO,20 Lize Road,Fengtai District,Beijing PR China
电 话 ( t e l ): 0 1 0 - 5 1 4 2 3 8 1 8 传 真 ( f a x ): 0 1 0 - 5 1 4 2 3 8 1 6
关于山东亚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中兴华核字(2024)第 030010 号
山东亚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山东亚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编制的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
映了贵公司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需要说明的是,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申请发行证券之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贵公司证券发行申请文件的必备内容,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山东亚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山东亚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情况

(一)亚微软件首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与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议案。本次股票发行价格为 4.80 元/股,共发行普通股 165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7,920,000.00 元,募集资金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根据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7 年 12 月 18 日出具的中兴华验字
(2017)第 030026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17 年 12 月 13 日止,公司本次募
集资金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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