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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6-16
公告编号:2023-014
证券代码:835205 证券简称:梵雅文化 主办券商:九州证券
天津梵雅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口头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天津梵雅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口头警示的送达通知》(公司一部监管〔2023〕248号)
收到日期:2023年6月14日
生效日期:2023年6月12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挂牌公司管理一部
措施类别:口头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天津梵雅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王楠:时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侯胜男:时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董事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未能及时披露重大交易信息,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2022 年3 月1 日,梵雅文化与北京美扬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签订借款补充协议延期借款一
年,借款金额为 2,000 万元,占挂牌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26.63%,协议签订时梵雅文化未及时披露,后于4月18日补充披露。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处罚依据:公司未能及时披露上述重大交易信息,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
公告编号:2023-014
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21 年11 月12日发布)(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结果:针对上述违规行为,时任董事长王楠、时任董事会秘书侯胜男未能及时披露上述事项,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对梵雅文化及时任董事长王楠、时任董事会秘书侯胜男采取口头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自律监管措施对公司经营方面未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自律监管措施对公司财务方面未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后,高度重视上述问题,将在今后的工作中根据《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和公平,规范公司治理、诚实守信、规范运作,杜绝上述问题再次发生。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天津梵雅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口头警示的送达通知》(公司一部监管〔2023〕248号)
天津梵雅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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