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1-16
公告编号:2023-001
证券代码:835257 证券简称:晶锐材料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河南晶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 月 13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1 月 3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司治华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及满足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河南晶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不
公告编号:2023-001
超过 2000 万元,以上申请的总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申请额度内且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本次申请,公司将采用包括但不仅限于:将位于新郑市新村大道北侧,面积为 10,674.2 平方米的土地及 4,890.26 平方米的房产建筑物进行抵押担保、将位于郑州市航空港区新港大道西侧,使用权面积共计 28,275.53 平方米的土地【豫(2018)郑港区不动产权第 0001829 号】进行抵押担保、信用担保等方式,同时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司治华先生及其配偶李琳琳女士可为上述融资借款提供无偿担保。
公司在申请的总额度内进行借款无需再次提请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司治华先生代表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授信协议、贷款合同、借款合同等相关文件。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河南晶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会议决议》
河南晶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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