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1-28
公告编号:2023-048
证券代码:835262 证券简称:佳乐股份 主办券商:中航证券
浙江佳乐科仪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1 月 2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11 月 24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肖海乐
6.会议列席人员:高管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向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湖支行、国诚融资租赁(浙江)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3-048
本着合作共赢的原则,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湖支行、国诚融资租赁(浙江)有限公司为浙江佳乐科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乐科仪”)全资子公司浙江嘉乐新能源有限公司及其具体项目公司授信总额 2 亿元人民币投资建造
光伏电站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抵押的议案》(公告编号:2023-004)。对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担保责任。包括新乡嘉乐新能源有限公司、科鸣能源(湖北)有限公司、常州嘉乐新能源有限公司、崇阳佳联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义乌喜铭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灌云天镜新能源有限公司、榆华新能源科技连云港有限公司、东海县华节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连云港威之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灌南天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和其他暂未明确具体被担保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光伏电站运作,拟向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湖支行、国诚融资租赁(浙江)有限公司申请将总额 2 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适用于浙江佳乐科仪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国诚融资租赁(浙江)有限公司参与光伏电站建设期融资审核、放款,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湖支行置换国诚融资租赁(浙江)有限公司或其他不暂未明确的融资租赁公司的融资租赁款,具体条款以与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湖支行、国诚融资租赁(浙江)有限公司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由浙江佳乐科仪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担保保证,且以具体项目公司其投资的光伏电站电费收益,项目公司股权及其投资的电站做为担保进行质押、抵押。具体担保期限以签署的担保协议约定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存在关联交易,无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向浙江巨塔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3-048
浙江巨塔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为支持浙江佳乐科仪股份有限公司开拓光伏电站投资业务,双方积极就融资租赁、保理等融资项目开展战略合作。在符合浙江巨塔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授信条件的前提下,浙江巨塔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为浙江佳乐科仪股份有限公司提供 5000 万的融资授信,根据浙江佳乐科仪股份有限公司的下属子公司具体项目经协商后由浙江巨塔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确定、分笔放款。由浙江佳乐科仪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肖海乐、王双伟共同进行担保,以具体项目公司其投资的光伏电站电费收益、项目公司股权及其投资的电站做为担保进行质押、抵押,具体以签署的协议约定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董事长肖海乐先生、董事王双伟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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