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3-30
证券代码:835281 证券简称:翰林汇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翰林汇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提议召开,符合股东大会 召开要求,程序合法、合规。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股东大会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4 月 21 日 1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5281 翰林汇 2023 年 4 月 13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次股东大会将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七) 会议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 22 号实创大厦东区四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9 号——创新层挂牌公司年度报告》的内容格式准则,编制完成 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其中涉及的财务数据及报表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具体详见公司公告《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公司董事会 2022 年度整体工作情况,编制相关年度工作报告。(三)审议《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公司监事会 2022 年度整体工作情况,编制相关年度工作报告。(四)审议《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为回馈股东,公司拟以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411,680,000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82,336,000 元(含税)。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负责任人办理 2022 年度利润分配的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今日公告《关于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公告》。
(五)审议《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 2022 年审计报告基础上,公司结合财务数据与业务经营情况编制了《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六)审议《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在总结 2022 年经营情况和分析 2023 年经营形势的基础上,充分考虑
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市场、客户需求、竞争、机会和自身能力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公司本着稳健性原则编制了 2023 年财务预算报告。
(七)审议《关于拟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为确保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拟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3 年财务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
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聘请期限为一年,并提请授权管理层参考公司实际情况、市场平均水平等因素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服务费用。具体详见公司今日公告《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八)审议《关于申请 2023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要,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信托等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上述额度可在授信期限内循环使用。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备用信用证、贸易融资等,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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