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3-30
证券代码:835281 证券简称:翰林汇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翰林汇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以下简称《定向发行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自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7 年定向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2017 年 1 月 3 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2017 年 1 月 20 日,经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采用
定向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6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每股实际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6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由认购对象按认购合同的约定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该次发行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大华验字【2017】000094 号验资报告,对发行事项进行了验资。2017 年3 月 23 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股
转系统”)出具了《关于翰林汇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登记的函》(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函[2017]1649 号)。
公司不存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规定的在完成新增股票登记前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560
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0 元。
(二)2021 年定向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6 日、2021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翰林汇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议案。股东大会同意公司面向林芝市前海芬德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天津永盈通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益佳永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 家机构(其中天津永盈通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益佳永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主体)定向发行 40,400,000 股普通股股票,发行价格为 3.56元/股,共募集资金 143,824,000 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上述募集资金已由认购对象按认购合同的约定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2021年 5 月 15 日,公司收到股转系统《关于对翰林汇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的函》(股转系统函【2021】1400 号),获准办理 2021 年定向发行股票事宜。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大华验字【2021】000375 号验资报告,对发行事项进行了验资。
公司不存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规定的在完成新增股票登记前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43,824,000 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0 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对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予以注销。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定向发行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并经 2017 年 1 月 3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于 2017 年 1 月 6 日在全国股转系统网站平台披露。
(一)2017 年定向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要求将募集资金全部缴存于公司在招商银行北京上
地支行账户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2017 年 2 月 16 日,公司及
原主办券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与募集资金专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上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因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变更,公司于 2017 年 9 月与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招商银行北京上地支行行重新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账号保持不变。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均在三方共同监管下按照规定的用
途专款专用。
2017 年定向发行股票过程中,公司已按照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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