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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29 15:57:15 股吧网页版
翰林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9


证券代码:835281 证券简称:翰林汇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翰林汇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提议召开,符合股 东大会召开要求,程序合法、合规。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股东大会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1 日 1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5281 翰林汇 2024 年 5 月 15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次股东大会将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七) 会议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 22 号实创大厦东区四层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9 号——创新层挂牌公司年度报告》的内容格式准则,编制完成 2023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官网
(www.neeq.com.cn)披露的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分别为 2024-019、2024-020。
(二)审议《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公司董事会 2023 年度整体工作情况,编制相关年度工作报告。(三)审议《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公司监事会 2023 年度整体工作情况,编制相关年度工作报告。(四)审议《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现阶段的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及未来规划,2023 年度公司拟不进行权益分派,即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审议《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 2023 年审计报告基础上,公司结合财务数据与业务经营情况编制了《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六)审议《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在总结 2023 年经营情况和分析 2024 年经营形势的基础上,充分考虑
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市场、客户需求、竞争、机会和自身能力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公司本着稳健性原则编制了 2024 年财务预算报告。
(九)审议《关于预计 2024 年度应收账款保理额度的议案》

为加速资金周转,减少应收账款管理成本,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根据实际业务经营需要,与商业银行、
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2024 年保理融资额累计不超过 500,000 万元。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相关部门负责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保理业务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官网
(www.neeq.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预计 2024 年应收账款保理业务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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