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20
证券代码:835291 证券简称:力尊信通 主办券商:中航证券
北京力尊信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印鉴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印鉴管理制度》。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北京力尊信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印章刻制、保管以及使用的合法性、规范性和安全性,维护公 司利益,加强公司印章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印章的种类
(一)法人印章(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印章;
(三)董事会印章、监事会印章;
(四)部门印章;
(五)专用印章:财务印鉴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等;
(六)根据工作需要刻制的其他印章。
第二章 印章的适用范围
第三条 法人印章:适用于以公司名义对外出具重要公函和文件、证明、函件等;对内下发各类文件、通知等;对内对外签订各类协议、合同等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等。
第四条 法定代表人印章:适用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文件、证书、授权委托书、税务申报、存取支票等。
第五条 董事会印章、监事会印章:适用于以董事会、监事会名义出具的公告、报告、文件、函件等。
第六条 部门印章:适用于以部门名义出具的通知、报告、证明等,原则上仅限公司内部使用。
第七条 财务印鉴专用章:包括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印鉴章,适用于公司财务部对外办理银行结算业务、开具发票及其它财务凭证等。
第八条 合同专用章:适用于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各类协议、合同等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第三章 印章的刻制、启用、销毁
第九条 公司各类印章的刻制由公司行政部统一归口办理。印章刻制申请人应填写《印章制发申请表》,经规定的程序审批后,由行政部根据具体规格要求安排刻制。
第十条 印章刻制的审批权限:
(一)法人印章的刻制,由行政部提出申请,总经理审核;
(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刻制,由行政部提出申请,总经理审批;
(三)董事会印章、监事会印章的刻制由董事会秘书处提出申请,董事会秘书审核,董事长批准;
(四)董事会职能部门印章的刻制,由使用人提出申请,董事会秘书审核,董事长批准;
(五)公司各部门印章、专用印章的刻制,由使用人提出申请,行政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第十一条 未经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刻制公司各类印章,擅自私刻印章者,一经发现,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十二条 印章刻制完毕,行政部应留下印模,建立《印章领用登记台账》,发布印章启用通知。通知中应明确发布印章全称、启用日期、启用印模等。
第十三条 因机构变动、名称改变等原因,原使用印章需作废时,应由印章管理人员填写《印章废止申请》,经印章刻制审批人批准,行政部及时收回旧印章,并建立《印章废止登记台账》,注明废止印章名称、时间等具体内容。行政部应将已废止印章妥善保管三年后销毁,并做好销毁登记。
第四章 印章的保管
第十四条 各类印章由专管人员负责保管:
(一)法人印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合同专用章等存放公司档
(二)董事会、监事会印章存放董事会秘书处,由董事会秘书处指定的专管人员负责保管;
(三)财务印鉴专用章由财务部指定专管人员负责保管;其他部门印章由行政部指定的专管人员负责保管。
第十五条 各类印章专管人员应保证印章的保管安全、使用规范,若不慎遗失、损毁,应及时向行政部报告。
第十六条 从各类印章启用之时起,各领用部门和印章专管人员将无条件承担该印章使用的一切责任,对因印章使用、保管不慎给公司权益造成损害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七条 印章专管人员因事、病、休假等原因不在岗位时,印章应由印章专管人员所在部门负责人指定人员代管,印章专管人员要与代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并交代用印时的注意事项。
第十八条 印章专管人员离职,所在部门负责人应监督其将印章管理情况作为离职移交工作的一部分,印章的移交手续办结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第五章 印章使用的审批
第十九条 印章使用实行事前登记与审批制度,各部门如需用印,应先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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