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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3-25 17:00:07 股吧网页版
得润宝: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3-25


证券代码:835306 证券简称:得润宝 主办券商:平安证券
杭州得润宝油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杭州得润宝油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4 月 15 日 9:00-11:30。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4 月 15 日 9:00-11:3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5306 得润宝 2021 年 4 月 13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沈亚庆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公司董事会在 2020 年结合公司治理的有效性,结合公司管理层进行持续的运营提升工作。根据公司的 2020 年度各项运营结果,对 2020 年董事会工作进行总结,并形成《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关于<2020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杭州得润宝油脂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报告》及《杭州得润宝油脂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报告摘要》。
(三)审议《关于<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经营结果,对公司的财务运营结果进行总结,
形成《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关于<2021 年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2021 年度,公司将继续将继续开拓国内市场,扩大公司主营业务的市场销售份额,根据公司 2021 年度的经营发展计划确定经营目标,编制《2021 年财务预算方案》。
(五)审议《关于公司预计 2021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
2021 年度,公司将向关联方山东聚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原材料、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预计发生额人民币 300 万元。将向关联方黄小平租赁别克 GL8商务车一辆,预计发生额人民币 10 万元。

(六)审议《关于对公司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关联交易予以确
认的议案》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存在关联交易,相关
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没有损害公司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公司在关联交易发生时,履行了相关的决策审批程序,该等交易协议涉及的交易事项定价公允。
(七)审议《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相关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和执业资格,工作认真尽职、严格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对公司进行审计,熟悉公司业务,表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鉴于双方合作良好,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的审计机构。
(八)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议案》
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18 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九)审议《关于<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在 2020 年结合公司治理的有效性,指导管理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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