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20
公告编号:2021-006
证券代码:835307 证券简称:龙的股份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龙的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变更概述
(一) 变更日期:2020 年 1 月 1 日
(二) 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 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公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 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 2017 年 7 月 5 日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 14
号—收入》(财会 [2017]22 号),本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按照新收入准则编制。
(三) 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公司适用新收入准则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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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 表决和审议情况
该会计准则调整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第六次监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 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是否采用追溯调整法
□是 √否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新收入准则根据公司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
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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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期末符合条件的预收款确认为合同负债,对可比期间数据不做调整。对合并报表影响:调减预收账款项目 44,073.15 元,调增合同负债项目 41,578.44 元,调增其他流动负债 2,494.71 元;对母公司报表没有影响。
六、 备查文件目录
(一)《苏州龙的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苏州龙的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苏州龙的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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