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2-04-26 17:05:29 股吧网页版
南瓷股份: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4-26


公告编号:2022-009

证券代码:835332 证券简称:南瓷股份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江苏南瓷绝缘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江苏南瓷绝缘子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南瓷绝缘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
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和公司财务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南瓷绝缘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利的原
则。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不得强令或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公司对强令或强制其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行为有权拒绝。

第三条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担保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规定向注册会计师如实提供公司全部对外担保事项。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为他人(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提供下

公告编号:2022-009

列担保的行为:被担保企业因向金融机构贷款、票据贴现、融资租赁等原因向公司申请为其提供担保。

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发生的对外担保事项适用本制度规定。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必须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且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当具
有实际承担能力。

第二章 对外担保的审批

第六条 公司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未经公司股东大会或
者董事会决议通过,董事、总经理以及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得擅自代表公司签订对外担保合同。

第七条 公司发生对外担保事项时,应当经董事会审议后及时对外披露。
第八条 对外担保事项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四)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五)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六)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

(七)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

(八)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交易所规则规定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第三章 对外担保的表决

第九条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应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
审议同意。股东大会审议第八条第(四)项担保事项时,应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

公告编号:2022-009

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第十条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议案时,
该股东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第四章 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在决定为他人提供担保之前(或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前),应当掌握债务人的资信状况,对该担保事项的利益和风险进行充分分析,并在董事会有关公告中详尽披露。必要时,可聘请外……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