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6-12
公告编号:2023-055
证券代码:835342 证券简称:鑫众科技 主办券商:华福证券
鑫众科技关于聘请的 2022 年度报告审计机构
尚未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的风险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辽宁鑫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未能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前披
露《2022 年年度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相
关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5 月 4 日起被实施停牌。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三章第十七条规定,挂牌公司出现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自法定期限届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或改正的,全国
股转公司将终止其股票挂牌。若公司未能在 2023 年 6 月 30 日前披露 2022 年年报,公
司存在被终止股票挂牌的风险。因存在上述事项,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5 月 4 日起停牌。
公司拟聘用山东舜天信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2 年审计机
构,该所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开始履行前期审计程序,并于 2023 年 6 月 9 日出具鲁舜
审字[2023]第 0300 号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更换会计事务所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未在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之前召开股东大会,完成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存在因股东大会否决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议案,审计报告可能无效的风险。若如此,
则挂牌公司存在无法在 2023 年 6 月 30 日前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的风险,可能导致触
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以上情形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辽宁鑫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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