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6-12 15:57:08 股吧网页版
鑫众科技:聘请的2022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尚未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的风险提示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6-12


公告编号:2023-055

证券代码:835342 证券简称:鑫众科技 主办券商:华福证券

鑫众科技关于聘请的 2022 年度报告审计机构

尚未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的风险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辽宁鑫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未能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前披
露《2022 年年度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相
关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5 月 4 日起被实施停牌。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三章第十七条规定,挂牌公司出现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自法定期限届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或改正的,全国
股转公司将终止其股票挂牌。若公司未能在 2023 年 6 月 30 日前披露 2022 年年报,公
司存在被终止股票挂牌的风险。因存在上述事项,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5 月 4 日起停牌。
公司拟聘用山东舜天信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2 年审计机
构,该所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开始履行前期审计程序,并于 2023 年 6 月 9 日出具鲁舜
审字[2023]第 0300 号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更换会计事务所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未在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之前召开股东大会,完成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存在因股东大会否决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议案,审计报告可能无效的风险。若如此,
则挂牌公司存在无法在 2023 年 6 月 30 日前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的风险,可能导致触
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以上情形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辽宁鑫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12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